国家医保局: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后落地执行进展顺利
发布日期:2022-01-21 浏览次数:366
新京报快讯(记者 吴伟)2月5日,记者从国家医疗保障局获悉,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后的实施进展顺利。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国累计报销4.46万人次,报销金额2.56亿元,医保报销后成本负担减少75余人%。
据国家医保局消息,继《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将17种抗癌药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地区和直辖市)高度重视。部署和实施工作得到了加强。目前,各地药品采购和报销政策谈判进展顺利。
国家医保局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国医疗机构和药店以协商价格采购了17种国家协商抗癌药,共计约184万粒(片/支),采购总额5.62亿元,比谈判前节省采购成本9.18亿元,累计报销人次4.46万人次,报销金额2.56亿元,医保报销后负担减轻75%以上。
除2018年新上市的4个药物(阿扎胞苷、安罗替尼、色瑞替尼、)没有比较数据外,其余13个药物的采购量约为156万(胶囊/片剂/支),增加155.4%,与2017年同期(61万片/片/支)相比,即国家谈判后的国家用药剂量是去年同期的2.5倍。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说明大量患者得到有效救治。
全国各省市报送的数据显示,政策实施以来,报销数量和报销金额普遍增加,但呈现不平衡趋势。报销数量和报销金额最多的五个省市是浙江、广东、上海、北京和江苏。其中,浙江省已报销6700余名患者,报销金额达3770万元以上。以国内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创新药安罗替尼为例,政策实施以来,已采购21.片,采购总额为1. 035亿元,和谈判前的价格差不多。
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跟踪政策落实情况,加强监管,切实保障患者受益。
新京报记者吴伟,编辑李丽霞校对卢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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