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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血管的产生在各种实体瘤的生长、增殖和转移中起着关键作用。抗血管生成药物可作用于肿瘤微环境,使现有的肿瘤血管退化,同时抑制肿瘤血管生成。
抗血管生成药物与其他全身治疗药物(包括化疗、小分子靶向治疗、免疫治疗)联合使用,可发挥更好的抗肿瘤作用,延缓耐药,控制不良反应。
一线治疗
贝伐单抗用于晚期非鳞状细胞癌一线治疗
在驱动基因突变阴性和功能状态评分(PS)0~1的晚期疾病患者中,贝伐单抗联合含铂双联方案被推荐作为一线治疗选择(I类推荐,1A类证据)。
对于驱动基因突变阴性、PS 0-1的晚期非鳞状细胞癌患者,推荐阿特珠单抗联合贝伐单抗、卡铂和紫杉醇作为一线治疗方案(Ⅱ级推荐,1A类证据)。
在 EGFR 敏感突变的晚期非鳞状细胞癌患者中,推荐厄洛替尼联合贝伐单抗作为一线治疗选择(II 类推荐,1A 类证据)。贝伐单抗联合吉非替尼可作为一线治疗选择(II类推荐,2A类证据)。
推荐用于 TKI 治疗后疾病进展且无证据表明该突变的敏感 EGFR 突变患者,或排除其他靶向药物治疗机会后奥希替尼治疗失败的突变患者。阿特珠单抗+贝伐单抗+卡铂+紫杉醇四药方案是后期治疗的一种选择(III级推荐,2A类证据)。
用于高级一线治疗的重组人内皮抑素
对于驱动基因突变阴性且PS 0~1的晚期患者(包括鳞状细胞和非鳞状细胞),可作为一线治疗。使用重组人内皮抑素联合长春瑞滨和顺铂2-4个周期(II级推荐,2B类证据)。
一线治疗后的维持治疗
对于驱动基因突变阴性、PS评分0-1分的晚期非鳞状细胞癌患者,一线治疗后贝伐单抗联合含铂双药治疗达到缓解或稳定后,推荐贝伐单抗单药维持治疗至患者无法忍受或疾病进展(I 类推荐,1A 类证据)。如果患者采用贝伐单抗+培美曲塞方案作为一线方案,可选择贝伐单抗联合培美曲塞作为维持治疗,直至患者不能耐受或疾病进展(II类推荐,2A类证据)。
二线及以上治疗
贝伐单抗是既往化疗或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治疗失败且未使用贝伐单抗的晚期非鳞状细胞癌患者的一种选择 抗联合化疗用于二线及以上治疗(I 类推荐,1B 类证据) 对于既往TKI治疗失败的患者,可选择贝伐单抗联合化疗进行二线及以上治疗(I类推荐,2A类证据)。
对于驱动基因突变阴性、EGFR基因敏感突变的复发性晚期疾病(包括鳞状细胞癌和非鳞状细胞癌)患者,推荐安罗替尼作为三线及以上治疗。对于EGFR基因敏感突变或ALK突变阳性患者,在接受相应的靶向药物治疗和至少2种全身化疗后进展或复发后应使用安罗替尼(I类推荐,1A类证据)。
针对特定人群的治疗建议
无症状脑转移的晚期非鳞状细胞癌患者
对于驱动基因突变阴性的晚期脑转移患者,选择以贝伐单抗为基础的联合治疗(I类推荐,1B类证据);对于EGFR基因敏感突变的晚期脑转移患者,可选择贝伐单抗联合EGFR-TKI治疗(Ⅱ级推荐,2A类证据)。
安罗替尼推荐用于接受过两种全身化疗的晚期脑转移瘤患者(I 类推荐,2A 类证据)。
因放疗引起脑水肿或脑坏死的晚期脑转移患者
放疗引起脑水肿或脑坏死等晚期脑转移的患者,推荐使用伐木单抗缓解瘤周水肿,缓解症状。 (II 类推荐,2A 类证据)。
肝转移晚期患者
阿特珠单抗联合贝伐单抗、卡铂和紫杉醇治疗驱动基因阴性的晚期非鳞状细胞癌肝转移患者该方案可作为一线选择(II级推荐,2A类证据)。
恶性胸腔积液的晚期非鳞状细胞癌患者
恶性胸腔积液的晚期非鳞状细胞癌患者可在全身治疗的基础上联合或外用贝伐单抗单克隆抗体或重组人内皮抑素(II类推荐,1B类证据)
老年晚期非鳞状细胞癌患者
对于老年晚期非鳞状细胞癌患者(年龄≥65岁),可选择含贝伐单抗的方案作为一线治疗(I类推荐,2A类证据)。
对于晚期疾病(年龄≥70岁)的老年患者,可选择安罗替尼作为三线治疗(I类推荐,2A类证据)。
不良反应管理
高血压
使用贝伐单抗或安罗替尼时,需要动态监测血压;血压,或患者血压值明显高于基线,建议开始降压药物达到良好的血压控制,低危患者的建议血压控制目标为140 mmHg/90 mmHg(1 mmHg =0.133 kPa),高危患者应为130 mmHg/80 mmHg;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血管紧张素Ⅱ受体阻滞剂(ARB)、β受体阻滞剂、钙通道阻滞剂均为可选降压药;
②如果出现中度高血压(高于160 mmHg/100 mmHg),降压药暂时无法控制,应暂停贝伐单抗或安罗替尼,直至血压恢复到可控状态,如果1个月后高血压仍未控制如果出现高血压危象或高血压脑病,应停用贝伐单抗或安乐。
蛋白尿
每次治疗前应检测贝伐单抗或安罗替尼的蛋白尿
①如果24 h蛋白尿水平>2 g,应暂停贝伐单抗或安罗替尼治疗,密切观察直至24 h蛋白尿水平
②肾病综合征(24小时蛋白尿水平>3.5g)建议患者停用贝伐单抗或安罗替尼
③ACEI和ARB类降压药可降低蛋白尿严重程度和终末期肾病风险,推荐使用。如有必要,请咨询专家。
流血
在开始治疗前应评估潜在的危险因素,以确定出血风险高的人群,例如:
①活动性胃溃疡增加消化道出血风险
②空洞性鳞癌患者使用安罗替尼有肺出血风险
③近期肿瘤肿块有出血征象的患者,使用抗血管生成药物需谨慎
④治疗3个月内出现肺出血或咯血(>3ml鲜红色血液)的患者不应使用贝伐单抗或安罗替尼
⑤监测患者中枢神经系统出血的症状和体征,如出现颅内出血,应停止贝伐单抗或安罗替尼治疗
⑥治疗期间发生1如发生2级出血事件,无需调整抗血管生成药物剂量。
⑦如果发生2级出血事件,应暂停治疗。
⑧ 如果发生 ≥ 3 级出血事件,应永久停用贝伐克。齐珠单抗或安罗替尼
血栓栓塞事件
1、对于接受抗血管生成治疗的晚期静脉血栓栓塞事件(VTE)的患者,应停止治疗并推荐使用低分子肝素(LMWH)进行抗凝治疗。
①VTE≤3级患者开始LMWH后可恢复抗血管生成药物治疗
②≥4级VTE或抗凝治疗后复发或难治性血栓栓塞患者应停止抗血管生成治疗
2、所有接受贝伐单抗治疗的患者都应被视为有动脉血栓栓塞事件 (ATE) 的风险,有动脉血栓栓塞病史的糖尿病患者、糖尿病患者或年龄大于 65 岁的患者应谨慎使用贝伐单抗。易患血管疾病(如心脏支架植入史)的患者。
①治疗期间若发生任何级别的ATE事件,急性期应停止贝伐单抗治疗。
②对于近期有ATE的患者,在ATE发生后至少6天贝伐单抗治疗1个月内不宜使用,在开始贝伐单抗治疗前应确定患者病情稳定或无症状。如有必要,请咨询专家。
抗血管生成药物临床应用注意事项
1、以下因素可能会增加出血/咯血的风险,在使用抗血管生成药物时应谨慎:
①有空洞或中央鳞状细胞
②长期或大剂量抗风湿/抗炎药物或抗凝治疗的患者
③原发灶比较 大病灶接受过放射治疗的患者
④有动脉硬化病史的患者
⑤消化性溃疡等患者
<@ 3 个月内出现肺出血、咯血(>3ml 鲜红色血液)的患者,不应使用抗血管生成药物治疗。
3、有动脉血栓栓塞、心房颤动、支架置入术后或糖尿病病史的患者在抗血管治疗期间发生动脉血栓栓塞的风险增加。使用抗血管生成药物治疗此类患者时应谨慎。
4、患有临床严重心血管疾病(如冠心病或充血性心力衰竭病史)的患者在使用抗血管生成药物时应谨慎。
5、围手术期:
①大手术后至少28天内不应开始抗血管生成药物治疗,或应等到手术创面完全愈合。开始。抗血管生成治疗过程中出现伤口不愈合等并发症的患者,应暂停抗血管生成药物治疗,直至伤口完全愈合。
②需要择期手术的患者也应暂停抗血管生成药物治疗(4-6周)。
6、贝伐单抗可能会损害女性的生育能力。
7、建议女性在接受贝伐单抗治疗期间停止母乳喂养,并且在最后一次贝伐单抗治疗后至少 6 个月内停止母乳喂养。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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