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肠道穿孔:应永久停用贝伐单抗。
瘘管:气管食管瘘或任何 4 级瘘管患者应停用贝伐单抗。
出血:对于 3-4 级出血的患者,应永久停用贝伐单抗。
肺出血/咯血:近期肺出血/咯血(>1/2 茶匙鲜红色血液)的患者不应接受贝伐单抗治疗。
高血压:在开始贝伐单抗治疗之前,应充分控制已存在的高血压,并在治疗期间持续监测血压。
动脉血栓栓塞:发生动脉血栓栓塞的患者应永久停用贝伐单抗。有动脉血栓栓塞病史或年龄大于 65 岁接受贝伐单抗联合治疗的患者应慎重选择贝伐单抗治疗。
静脉血栓检测:4级肺栓塞患者应停用贝伐单抗,≤3级患者应密切监测。
骨髓抑制:可能与联合用药有关,需临床对症治疗。
伤口愈合并发症:大手术后至少 28 天不应开始使用贝伐单抗,或者应等到手术伤口完全愈合后才开始使用贝伐单抗。
蛋白尿:4级蛋白尿患者应永久停止贝伐单抗治疗。
超敏反应、输注反应:在贝伐单抗给药期间和之后密切观察患者,如果发生反应,应停止输注并开始适当的治疗。不能保证需要全身性术前用药。
生殖毒性:贝伐单抗可能对女性生育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未观察到贝伐单抗对男性生殖器官的影响。
致畸性:贝伐单抗具有胚胎毒性和致畸性。
贝伐单抗和舒尼替尼联合使用可能存在微血管溶解性贫血的风险。
贝伐单抗注射液国内医保适应症:转移性结直肠癌;晚期、转移性或复发性非小细胞肺癌;复发性胶质母细胞瘤(rGBM)和肝细胞癌(H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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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本文仅供参考。具体治疗方法应由医生根据患者实际情况综合评估后处理。服药期间,随时与医生保持联系,随时沟通用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