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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抗肿瘤新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04 浏览次数:379

12月29日,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抗肿瘤新药临床应用指南的通知。

出台政策文件,规范抗肿瘤新药临床应用,提高抗癌药物合理使用水平,确保医疗质量安全,维护肿瘤患者健康权益。涉及的药物包括小分子靶向药物和大分子单克隆抗体药物。

文件指出,抗肿瘤药物的临床应用应考虑三个主要因素:药物可及性、患者治疗意愿和疾病预后。

今天的文章摘录了治疗消化系统肿瘤的药物,希望对患者有所帮助。

一.索拉非尼 索拉非尼

配方和规格: 片剂:200 毫克

适应症:

治疗不可切除或远处转移性肝细胞癌。

合理用药要点:

1. 服药期间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腹泻、疲劳、脱发、感染、手足皮肤反应和皮疹。

2.推荐剂量为每次4g0.,每日2次,空腹或低脂或中脂饮食时口服,且必须整片吞服。如果您错过或呕吐,您不应在同一天内再次服用。疑似不良反应的治疗包括暂停或减少剂量。如需减量,可将索拉非尼的剂量减至一天一次,每次0.4g。

3. 与通过途径代谢/消除的药物联合使用时应谨慎。使用华法林时,应定期检查INR值。

4. 目前缺乏随机对照临床研究的数据,将索拉非尼与介入治疗(如经导管动脉化疗栓塞)治疗晚期肝癌患者进行比较。因此,尚不清楚索拉非尼是否对先前接受过介入治疗的患者有益。

5.该研究首次证实TACE联合索拉非尼组获益优于索拉非尼组。

第二,

配方和规格: 片剂:40 毫克

适应症:

1. 之前接受过索拉非尼治疗的肝细胞癌患者。

2.既往接受过伊马替尼和舒尼替尼治疗的局部晚期、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胃肠道间质瘤患者。

3. 接受过以氟尿嘧啶、奥沙利铂、伊立替康为主的化疗,并且已经接受或不适合抗VEGF、抗EGFR治疗的转移性结直肠癌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1.用药前不需要基因检测。

2. 药品说明书中的推荐剂量为每天1次。建议与食物同服,停药3周或1周。考虑到人身安全和耐受性,可能需要中断或减少剂量,或考虑使用初始剂量80~120 mg逐渐增加。必须整个吞下。如有遗漏或呕吐,不宜当天补。

3.亚洲人群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手脚皮肤反应、肝功能异常和高血压。同时注意疼痛、乏力、腹泻、食欲不振、进食减少等不良反应。最严重的不良反应是严重的肝损害、出血、胃肠道穿孔和感染。有血栓和栓塞病史的患者应慎用。

4.对瑞戈非尼的任何活性物质或赋形剂有过敏反应的患者禁用。

5.避免联合使用强效抑制剂和诱导剂。联合使用伊立替康可能会增加对底物的全身暴露。

三.乐伐替尼

制剂和规格:胶囊剂:4 mg、10 mg

适应症:

既往未接受全身治疗的不可切除的肝细胞癌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1. 服药期间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高血压、疲劳、腹泻、食欲不振、体重减轻、关节痛/肌痛、腹痛、手掌和足底发红综合征、蛋白尿、出血事件、声音障碍和甲状腺功能减退和恶心。严重的不良反应包括肝功能衰竭、脑出血和呼吸衰竭。

2. 与甲状腺癌和肾癌不同,拉米夫定对肝癌的药代动力学受体重量有显着影响:对于体重>60公斤的患者,推荐日剂量为12毫克,每天一次。

3.乐伐替尼应每天在固定时间口服或随餐服用。如患者漏服一次药,12小时内不能服药,且不需要补充用药,下次服药应按规定的服药时间服用。

四.

制剂与规格:注射用粉剂:/瓶

适应症:

1. 一线化疗后疾病进展或不能耐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食管鳞癌患者。

2.接受索拉非尼治疗和/或含奥沙利铂全身化疗的晚期肝细胞癌患者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 本品通过静脉输注给药。静脉滴注的推荐剂量为 200 mg,每 2 或 3 周一次,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2.只要观察到临床获益,患者就应该继续使用卡利珠单抗,直到无法耐受为止,可能会出现非典型反应。如果患者的临床症状稳定或持续减轻,即使考虑到疾病进展的可能性,也可判断总体临床获益,继续使用本品直至确认疾病进展。

3.根据患者个体安全性和耐受性,可暂停或停止用药,不建议调整剂量。

4. 发生了 4 级或复发性 3 级不良反应。尽管进行了治疗调整,2 级或 3 级不良反应仍然存在。应该永久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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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品在≥65岁老年患者的应用数据有限,建议在医生指导下谨慎使用。如需使用,无需调整剂量。不建议在怀孕期间使用本产品。中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尚无研究数据,不推荐中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使用。轻度肾功能损害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慎用本品。如需使用,无需调整剂量。没有中度至重度肝损伤患者的研究数据。不推荐用于中度至重度肝损伤的患者。轻度肝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6.在使用本品前避免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因为这些药物可能会影响本品的疗效和疗效。然而,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可用于治疗给药后免疫介导的不良反应。

7. 如果出现免疫相关的不良反应,根据个人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能需要暂停或永久停止给药。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关于暂停给药和永久停药的指导意见,请参见本指导原则附录1:免疫相关不良反应和药物调整方案。

8. 治疗反应性皮肤毛细血管内皮增生:70%~80%用本品治疗的患者有反应性皮肤毛细血管内皮增生。反应性皮肤毛细血管内皮增生多发生于体表皮肤,少数可见于口腔黏膜、鼻黏膜和眼睑结膜。皮肤发生反应性皮肤毛细血管内皮增生,最初表现为体表直径≤2mm的鲜红色斑点。随着用药次数的增加,病变范围逐渐扩大,多呈结节状或斑片状,呈鲜红色或暗红色。应观察临床症状和体征,可按照表2反应性皮肤毛细血管内皮增生的分类标准和治疗建议进行治疗。

当患者出现不良反应时,应避免抓挠或摩擦。容易摩擦的部位可以用纱布保护,避免出血。同时,应联系称职的医生以获得适当的治疗建议。有溃疡出血的患者,可采用局部压迫止血,或激光或手术切除等局部治疗;合并感染的患者应给予抗感染治疗。反应性皮肤毛细血管内皮增生可能发生在皮肤以外的组织中。根据自查症状体征,必要时进行大便潜血、胃镜、影像学检查等医学检查。

9. 是一种人类单克隆抗体。由于单克隆抗体不被其他药物代谢酶代谢,预计联合药物对这些酶的抑制或诱导不会影响卡利珠单抗的药代动力学特性。

5.派姆单抗

制剂及规格:注射剂:/瓶

适应症:

国家药监局批准的一项试验评估为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食管鳞癌,PD-L1综合阳性评分≥10,既往一线全身治疗失败。

合理用药要点:

1.根据-181研究结果,帕布珠单抗的批准剂量为每3周一次静脉注射,每次至少30分钟。

2.只要观察到临床获益,患者就应该继续使用帕布单抗,直到不能耐受为止,并可能观察到非典型反应。如果患者的临床症状稳定,即使考虑到疾病进展的可能性,基于对整体临床获益的判断,可以考虑继续使用本品直至确认疾病进展。

3.根据患者个体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能需要暂停或停止给药。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

4. 发生 4 级或反复出现的 3 级不良反应。尽管进行了治疗调整,2 级或 3 级不良反应仍然存在。因此,应永久停用派姆单抗。

5. 老年患者无需调整剂量。轻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数据有限。轻度肝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中重度肝损害患者尚未开展本品相关研究。

6.在使用本品前避免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因为这些药物可能会影响本品的疗效和疗效。然而,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可用于治疗给药后免疫介导的不良反应。在接受免疫抑制剂量的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期间,不应再次使用派姆单抗。

7.派姆单抗可引起免疫相关的不良反应。由于在使用帕布单抗治疗期间或在帕布单抗治疗停止后的任何时间都可能发生不良反应,因此应对患者进行持续监测。

8. 对疑似免疫相关不良反应应进行充分评估,确认病因或排除其他原因。根据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应暂时停用帕布单抗并使用皮质类固醇。当免疫相关不良反应改善至≤1级时,应逐渐减量停药。基于有限的临床研究数据,当出现糖皮质激素无法控制的免疫相关不良反应时,可考虑使用其他全身免疫抑制剂。如果不良反应持续≤ 1 级,且糖皮质激素剂量已减至≤ 10 mg 泼尼松或相同日剂量,则可在末次给药后12 周内重新开始帕布单抗的治疗。

9. 如果出现任何严重和反复出现的免疫相关不良反应和任何危及生命的免疫相关不良反应,必须永久停止帕布单抗治疗。

10.派姆单抗是一种人源单克隆抗体。由于单克隆抗体不被其他药物代谢酶代谢,预计联合药物对这些酶的抑制或诱导不会影响派姆单抗的药代动力学特性。

六、曲妥珠单抗曲妥珠单抗

制剂及规格:注射剂:/瓶

适应症:

本品与卡培他滨或氟尿嘧啶、顺铂合用,适用于既往未接受过转移性疾病治疗的HER2阳性转移性胃腺癌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患者。对于进展为顺铂和氟尿嘧啶但未使用曲妥珠单抗的HER2阳性转移性胃癌患者,可考虑曲妥珠单抗联合其他有效化疗药物。曲妥珠单抗只能用于HER2阳性的转移性胃癌患者,HER2阳性定义为IHC3+或IHC2+/FISH+结果,通过经过验证的检测方法获得。

合理用药要点:

1.本品治疗前应检测HER2,相关检测应采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测方法。

2.曲妥珠单抗治疗前应测量左心室射血分数,治疗期间应密切监测LVEF。LVEF绝对值较治疗前下降≥16%,或LVEF低于检测中心正常范围,LVEF绝对值较治疗前下降≥10%。应停止曲妥珠单抗治疗至少 4 周,并应每 4 周检测一次 LVEF。4~8周内,若LVEF恢复正常范围或LVEF值较治疗前绝对值下降≤15%,可再次使用曲妥珠单抗。如果 LVEF 持续降低,或因心脏毒性停止曲妥珠单抗治疗 3 次以上,应永久停止曲妥珠单抗治疗。

3. 当胃癌患者出现充血性心力衰竭、左心室功能明显下降、严重输液反应和肺部反应时,应中断或停止曲妥珠单抗治疗。

七.阿帕替尼阿帕替尼

制剂及规格:片剂:0.25克、0.375克、0.425克。

适应症:

既往接受过至少两种全身化疗的晚期胃腺癌或胃食管交界处腺癌患者出现进展或复发,在接受阿帕替尼治疗时一般情况良好。

合理用药要点:

1.药物说明书中的推荐剂量是850毫克,一天一次。对于体力评分≥2、四线化疗后原发胃癌未切除、骨髓功能储备差、年老体弱或瘦弱的女性患者,为保证患者安全,提高依从性,初始剂量可适当减少。开始时,服用1~2周后酌情增加剂量。

2. 使用过程中出现3~4级不良反应。建议暂停用药,对症治疗,待症状缓解至1级以下,再减量。

3. 应特别注意血压升高、蛋白尿、手足皮肤反应、出血、心脏毒性、肝毒性等不良反应。

4.同时注意使用延长QT间期的药物。

八.泥窝麻布,泥窝麻布

制剂及规格:注射剂:40mg/瓶、/瓶、

适应症:

既往接受过两次或两次以上全身治疗的晚期或复发性胃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1.根据 -2 研究,批准的剂量为 3 mg/kg,每两周一次,输注 60 分钟。

2.只要观察到临床获益,就应该继续治疗,直到患者不能耐受为止,可能会出现非典型反应。如果患者的临床症状稳定或持续减轻,即使考虑到疾病进展的可能性,也可以判断总体临床获益,继续使用本品直至确认疾病进展。

3.根据患者个体安全性和耐受性,可暂停或停药,不建议增减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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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生 4 级或反复出现的 3 级不良反应。尽管进行了治疗调整,但 2 级或 3 级不良反应仍然存在,因此应永久停用 。

5. 老年患者无需调整剂量。轻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数据有限。轻中度肝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肝损害患者未研究本品。因此,严重肝损害患者应慎用本品。

6.在使用本品前避免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因为这些药物可能会影响本品的疗效和疗效。然而,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可用于治疗给药后免疫介导的不良反应。

7. 会引起免疫相关的不良反应。由于尼沃玛治疗期间或尼沃玛治疗后的任何时间都可能发生不良反应,因此应进行持续的患者监测。

8. 对疑似免疫相关不良反应应进行充分评估,以确定原因或排除其他原因。根据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暂停尼沃玛治疗,给予糖皮质激素治疗。如果使用糖皮质激素免疫抑制剂治疗不良反应,应逐渐减轻症状,直至改善后停药。快速减少可能导致不良反应恶化或复发。如使用糖皮质激素,仍加重或无改善,应加用非糖皮质激素免疫抑制治疗。

9.在接受免疫抑制剂量的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期间,患者不应再次使用尼沃玛。

10. 如果出现任何严重和反复出现的免疫相关不良反应,以及任何危及生命的免疫相关不良反应,必须永久停止尼沃玛治疗。

11. 是人源单克隆抗体。由于单克隆抗体不会被其他药物代谢酶代谢,预计联合用药对这些酶的抑制或诱导不会影响泥窝麻布的药代动力学特性。

九.伊马替尼伊马替尼

制备及规格:

片剂:100 毫克、400 毫克;

胶囊:50 毫克、100 毫克

适应症:

1.用于治疗成人不可切除和/或转移性胃肠道间质瘤。

2. 用于手术切除 C-Kit 阳性胃肠道间质瘤后有显着复发风险的成人患者的辅助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 用药期间注意常见的不良反应,如液体潴留、恶心、腹泻、皮疹、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贫血、肌肉痛性痉挛、肝损害等。

2. 密切关注肝功能。

3.治疗后如未取得满意效果,如无严重药物不良反应,可将剂量增加至0.6~0.8g;如果患者继续受益于这种药物,他们可以继续接受这种药物。

4.对于可能可切除的胃肠道间质瘤患者,伊马替尼新辅助治疗也可以使患者受益。

5. 本品为底物,给予诱导剂后伊马替尼血药浓度降低,导致疗效降低。避免同时服用伊马替尼和诱导剂。

6.伊马替尼应与一大杯水一起服用。

使用胶囊剂型时,对于不能吞服胶囊的患者,可将胶囊内的药物分散于水或苹果汁中。使用片剂时,可以将它们分散在无气水或苹果汁中。应搅拌混悬液,一旦片剂完全崩解,应立即服用。

如果伊马替尼治疗期间出现严重的非血液学不良反应,应停药直至不良反应消失,然后根据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调整剂量。

3岁以上儿童伊马替尼使用的研究主要来自国外儿童研究数据,而我国关于儿童用药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有限。3岁以下的儿童没有用药经验。

据报道,接受伊马替尼治疗的儿童和青少年患有发育迟缓。长期伊马替尼治疗对儿童发育的长期影响尚不清楚。因此,建议密切监测儿童使用伊马替尼的发育情况。

十、舒尼替尼之舒尼替尼

制剂与规格: 胶囊剂:12.5mg、25mg、37.5mg、50mg

适应症:

1.不能或不能耐受伊马替尼治疗的胃肠道间质瘤患者。

2.后来无法切除的转移性胰腺神经内分泌肿瘤。

合理用药要点:

1. 建议最大日剂量为50mg,服药4周,停药2周。和吃没有关系。如必须与抑制剂合用,剂量可减至37.5mg。如必须与诱导剂合用,最大剂量不应超过87.5 mg

2. 用药期间注意常见不良反应,如白细胞减少、腹泻、乏力、手足综合征等;潜在的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肝毒性、左心室功能障碍、QT 间期延长、出血、高血压和甲状腺功能障碍。

3.如果有充血性心力衰竭的临床表现,建议停药;没有充血性心力衰竭的临床证据,但有射血分数

4. 它可以以剂量依赖的方式延长 QT 间期。已知有QT间期延长病史的患者、服用抗心律失常药物的患者或有相应基础心脏病、心动过速和电解质紊乱的患者应慎用。

5.如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严重高血压,应暂停使用,直至高血压得到控制。

6. 本品具有肝毒性,可能导致肝功能衰竭或死亡。在临床研究中观察到肝功能衰竭。应在治疗开始前、每个治疗周期以及临床需要时监测肝功能。出现3、4级药物相关肝功能不良反应时,应停药,不能恢复时应终止治疗。

十一。

剂型和规格: 片剂:2.5 mg、5 mg、10 mg

适应症:

分化良好的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胰腺神经内分泌肿瘤的成年患者。患有不可切除、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分化良好、晚期无功能胃肠道或肺神经内分泌肿瘤的成年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1. 用药期间注意常见不良反应,包括口腔炎、皮疹、乏力、腹泻、感染、恶心、食欲不振、贫血、味觉障碍、外周水肿、高血糖、头痛等。

2.非传染性肺炎与雷帕霉素衍生物的作用相似。禁止对本品的有效成分、其他雷帕霉素衍生物或本品中的任何赋形剂过敏。在使用依维莫司和其他雷帕霉素衍生物的患者中观察到的过敏反应包括但不限于呼吸困难、潮红、胸痛或血管性水肿。

3. 同时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的患者可能会增加血管性水肿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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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使用本品治疗期间,避免接种流感、麻疹、腮腺炎、风疹等活疫苗,口服脊髓灰质炎、卡介苗、黄热病、水痘、伤寒疫苗,避免与接种过活疫苗的人密切接触触碰。

5. 所有患者都应定期监测依维莫司的血谷浓度。≥65岁老年患者死亡率和导致治疗终止的严重不良反应发生率显着增加。因此,老年患者使用依维莫司时,应监测不良反应的发生,及时调整剂量。

6. 应避免联合使用强效或 P-糖蛋白抑制剂和强效诱导剂。

十二.西妥昔单抗 西妥昔单抗

制剂及规格:注射剂:/瓶

适应症:

用于治疗具有RAS和BRAF基因的野生型转移性结直肠癌:联合或方案一线治疗;对于未接受伊立替康治疗的患者,联合伊立替康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用药前,必须通过有效的方法检测RAS基因状态。RAS基因的野生型是接受西妥昔单抗治疗的先决条件。本品不用于治疗RAS基因突变或RAS状态未知的患者。

2. 转化治疗:肝转移和/或肺转移的结直肠癌患者可以手术切除,可选择西妥昔单抗联合化疗。

3. 姑息治疗:西妥昔单抗加化疗可作为转移性结直肠癌患者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尤其是左侧结直肠癌患者。一线和二线治疗未使用西妥昔单抗的患者可选择西妥昔单抗联合伊立替康化疗。

4. 如果初始西妥昔单抗治疗有效,进展后有二线或二线不加西妥昔单抗治疗,如果RAS基因仍为野生型,可以考虑使用西妥昔单抗联合伊立替康治疗再刺激疗法。

5. 本品常可引起不同程度的皮肤毒性,主要表现为痤疮样皮疹。此类患者服药时应注意避光。轻至中度皮肤毒性无需调整剂量,重度皮肤毒性应酌情减量。

6.严重输血反应发生率为3%,病死率小于0.1%。90% 发生在第一次使用时,其特征是气道突然阻塞、荨麻疹和低血压。在首次输注本品前,患者必须接受抗组胺药和糖皮质激素治疗。建议患者在每次后续使用本产品之前接受此治疗。

7. 只有肝肾功能正常的患者才研究过本品。

8. 本品应在2~8℃保存,严禁冷冻,开封后应立即使用。

十三.贝伐单抗贝伐单抗

制剂及规格:注射剂:/瓶

适应症:

1. 转移性结直肠癌。

2.贝伐单抗联合以氟尿嘧啶为基础的化疗适用于转移性结直肠癌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1.贝伐单抗+化疗可作为转移性结直肠癌患者的一线和二线治疗选择。

2. 一线贝伐珠单抗治疗后,患者接受贝伐珠单抗+氟尿嘧啶治疗以维持病情直至病情进展。

3.贝伐单抗作为晚期疾病患者的一线治疗。二线化疗方案转换后,贝伐单抗可继续与贝伐单抗联合使用,直至疾病再次进展。

4.转移性结直肠癌静脉注射贝伐单抗的推荐剂量为每两周一次5mg/kg体重或每三周一次7.5mg/kg体重。不建议减少贝伐单抗的剂量。

5. 贝伐单抗被稀释并静脉输注。第一次静脉输注持续 90 分钟。如果第一次输液耐受良好,第二次输液时间可缩短至60分钟。如果患者对 60 分钟的输液耐受性良好,则所有后续输液均可在 30 分钟内完成。贝伐单抗不应静脉注射或快速注射。

6. 老年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7. 在下列情况下停用贝伐珠单抗:涉及内脏瘘形成的严重胃肠道不良反应;严重出血; 严重的动脉血栓形成;高血压危象或高血压脑病;可逆性后部白质脑病综合征体征;肾病综合征; 危及生命的静脉血栓栓塞。

8. 出现以下情况需要暂停使用贝伐珠单抗: 择期手术前4周;药物控制不佳的严重高血压;需要进一步评估的中度至重度蛋白尿;严重的输液反应;需要干预 治疗伤口裂开和伤口愈合并发症。

9. 贝伐珠单抗输液和葡萄糖或葡萄糖溶液不应同时或联合给药。

10.制备贝伐单抗并用 0.9% 氯化钠溶液稀释至所需体积。贝伐单抗溶液的终浓度应保持在 1.4 到 16.5 mg/ml 之间。

11.贝伐单抗禁止冷冻和摇晃。避光,2~8℃原包装贮运。

12.在0.9%氯化钠溶液中2~30℃能保持48小时的化学和物理稳定性。产品在无菌条件下制备后,在2~8℃下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十个四.

制备及规格:

硬胶囊:1 毫克、5 毫克

适应症:

本品单独适用于接受过以氟尿嘧啶、奥沙利铂和伊立替康为主的化疗,且已接受或不适合接受VEGF或EGFR治疗的转移性结直肠癌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1.用药前不需要基因检测。

2. 推荐剂量为每次5mg,一天一次;连续服药3周,停药1周。按照治疗周期继续服药,直至病情进展或出现不能耐受的毒性反应。呋喹替尼可随食物口服或空腹服用,应整片吞服。建议每天在同一时间服药。如果患者服药后呕吐,则无需再次服用;错过的剂量不应在第二天服用,但应定期服用下一次处方剂量。

3. 中国人群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高血压、蛋白尿、手足皮肤反应、声音障碍、出血、转氨酶升高、甲状腺功能检查异常、腹痛/不适、口腔粘膜炎、疲劳/乏力、腹泻、感染、血胆红素升高、食欲减退等,尚无药物性肝损害的报道。

4.严重活动性出血、活动性消化性溃疡、不愈合胃肠道穿孔、胃肠瘘者禁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5. 禁止对本产品任何成分过敏的人使用。

6.目前尚无药物相互作用的临床数据。